●東觀奏記中卷
唐宣宗命相盡出己意
高湜崔慎由議政
唐宣宗明察
蕭寘以論詩拂宣宗意
崔罕杖內園巡官被貶
唐宣宗命造京兆廨宅
韋澳懲治國舅鄭光
韋澳釐革京兆府進士明經解送等第
唐宣宗開便門至青龍佛宮
唐宣宗敦睦諸侯王
牛藂任睦州刺史
唐宣宗慎重服色之賜
唐宣宗留意州郡風俗物產
唐宣宗獎拔李君奭
唐宣宗嚴譴王景初
盧甚與崔瑄長亭爭廳
馬曙瘞犀甲被奴告發
韋廑以厭勝術被貶
唐宣宗懲治行賄受賄
唐宣宗遷轉近臣皆循官制
唐宣宗晚年為左右所惑
苗紳貶江州司馬
吴居中棄市
柳珪免官修省
李德裕得歸葬故里
庾道蔚貶為連州刺史
鄭明奏添史館修撰
宰相舊僚不得任諫官
裴休以為裴坦不稱知制之選
○唐宣宗命相盡出己意
30上每命相,盡出睿旨,人無知者。一日,制詔樞密院: 【 一日制詔樞密院 各本皆同。按通考卷五八樞密院條考云:「唐代宗永泰中置內樞密使,始以宦者為之。初不置司局,但有屋三楹貯書而已。……後僖、昭時,楊復恭、西門季元欲奪宰相權,乃於堂狀後帖黃指揮公事,此其始也。」據此可知,樞密使雖於僖、昭宗時「指揮公事」,然無置樞密院官署之說。故通鑑卷二四九采及此事時改作「令樞密宣旨於學士院」。此「樞密院」當為「樞密使」或「學士院」之訛。】 「兵部侍郎、判度支蕭鄴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仰指揮學士院降麻處分。」樞密使王歸長、馬公儒以鄴先判度支,再審聖旨,未識下落,抑或仍舊? 【 未識下落抑或仍舊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「未識下落」作「未審落下」;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「抑或」作「為復」。】 上意貴近佑蕭也, 【 上意貴近佑蕭也 續粵本「貴近佑蕭」作「左右黨蕭」,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、宛本說郛「近」皆作「迎」,顯係形近致誤。】 乃宸翰付學士院:「戶部侍郎、判戶部事崔慎由可工部尚書、平章事,落下判戶部事。」宸斷如此。
○高湜崔慎由議政
31河東節度使劉瑑在內署日,上深器異。大中十一年,上手詔追之,令乘遞赴闕。初無知者,瑑奏發太原,人方信之。既至,拜戶部侍郎、判度支。十二月十七日,次對,上以御案曆日付瑑, 【 上以御案曆日付瑑 「案」原作「按」,續粵本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作「案」,作「案」是,據改。】 令於下旬擇一吉日。瑑不諭旨,上曰:「但擇一拜官日即得。」瑑跪奏:「二十五日甚佳。」上笑曰:「此日命卿為相。」秘無知者。高湜自集賢校理為蔣係鳳翔從事, 【 高湜自集賢校理為蔣係鳳翔從事 「蔣係」原脫,據續粵本、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、宛本說郛補。】 湜即瑑舊僚也。二十四日,辭瑑於宣平里私第。湜曰:「竊度旬日,必副具瞻之望。」瑑笑曰:「來日具瞻,何旬日也!」湜驚,不敢發。詰旦,果爰立矣,始以此事畢洩於湜。 【 始以此事畢洩於湜 續粵本、清吴抄本、山房本皆無「畢」字。】 既入相,深有昇平之望。與慎由議政於上前,慎由曰:「唯當甄別品流,上酧萬一。」瑑曰:「昔王夷甫當衰晉之末, 【 昔王夷甫當衰晉之末 「王夷甫」原作「王夷父」,續粵本、清吴抄本作「王夷甫」,宛本說郛、山房本同。按晉書卷四三王衍傳:「王衍字夷甫。」據改。】 崇尚浮虛,祖述流品, 【 崇尚浮虛祖述流品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浮虛」皆作「虛浮」。】 終致中原版蕩,晉室淪夷。今當盛明之朝,不能循名責實,使百吏各稱其職,上酧陛下,而遽以品流為先, 【 而遽以品流為先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無「而遽以品流為先」句。】 臣未知致理之由!」 【 臣未知致理之由 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、續粵本、清吴抄本「由」作「日」。】 慎由不能對。因此,恩澤浸衰,罷為東川節度使。
○唐宣宗明察
32魏國公崔鉉秉政,鄭魯、楊紹復、段瓌、薛蒙一時俊造,鉉所取信,凡有補吏、議事,或與之參酌。時人語曰:「炙手可熱,楊、鄭、段、薛;欲得命通,魯、紹、瓌、蒙。」時魯為刑部侍郎,鉉欲引以為相,聖旨授河南尹,不測其事。赴後,上問: 【 赴後上問 宛本說郛「問」字下有「曰」字。】 「鄭魯發後,除改卿還自由否?」鉉驚恐,密以此事訪於左右,云:「御扆上題此四句。」鉉益畏。
○蕭寘以論詩拂宣宗意
33上聽政之暇,多賦詩,令翰林學士屬和。 【 令翰林學士屬和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「令」上有一「多」字。】 一日,賦詩賜寓直學士蕭寘、曹確,令繼和。 【 賦詩賜寓直學士蕭寘曹確令繼和 宛本說郛「寘」字下無「曹確」二字,「令繼和」作「令和」。】 寘手狀謝曰:「陛下此詩, 【 陛下此詩 「詩」原作「時」,續粵本、清吴抄本作「詩」。按作「詩」是,「詩」「時」形近致誤,據改。】 雖『湘水日千里,因之平生懷』,亦無以加也。」明日,召學士韋澳問此兩句。澳奏曰:「齊太子家令沈約詩, 【 齊太子家令沈約詩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「齊」皆作「宋」。按南史卷五七、梁書卷一三沈約傳,皆作「齊太子家令」。作「齊」是。】 寘以睿藻清新,取方沈約爾。」上不悅,曰:「將人臣比我,得否?」恩遇漸薄,執政乘之,出為浙西觀察使。 【 執政乘之出為浙西觀察使 續粵本「之」字下脫三字,清吴抄本、山房本亦注云「下有闕文」。按上下文意貫通,當不闕。】
○崔罕杖內園巡官被貶
34崔罕為京兆尹,內園巡官不避馬,杖之五十四方死。上赫怒,令與遠郡。宰臣論救,上曰:「罕為京兆尹,鋤強撫弱,是其職任。但不避馬,便杖之可矣,不合問知是內園巡官方決,一錯也;又人臣之刑,止行二十七,過此,是朕刑也。五十四杖頗駭聞聽! 【 五十四杖頗駭聞聽 續粵本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「杖」字下無「頗」字。】 」宰臣又論救。上曰:「與一廉察,奮梃者宜抵罪。 【 奮梃者宜抵罪 續粵本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「梃」皆作「挺」,宛本說郛又作「捉」。按作「梃」是。】 根本輕,致罕過制耳。」宰臣益賀上無幽不察。罕止貶湖南觀察使。 【 罕止貶湖南觀察使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湖南」皆作「河南」,續粵本、宛本說郛同底本,唐方鎮年表卷六作「湖南」。按作「湖南」是。又「觀察使」原作「節度使」,宛本說郛、續粵本、清吴抄本皆作「觀察使」。按唐方鎮年表卷六亦作「觀察使」。作「觀察使」是,據改。】
○唐宣宗命造京兆廨宅
35故事,京兆尹在私第,但奇日入府,偶日入遞院。崔郢為京兆尹,囚徒逸獄而走,上始命造京尹廨宅,京兆尹不得離府。上以崔罕、郢併敗官,面召翰林學士韋澳,授京兆尹,便令赴任。 【 授京兆尹便令赴任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「赴」字下無「任」字。】 上賜度支錢二萬貫,令造府宅。澳公正方嚴,吏不敢欺。委長安縣尉李信主其事, 【 委長安縣尉李信主其事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同,清吴抄本、山房本無「李信」二字。】 造成廨宇,極一時壯麗,尚有羡緡卻進。澳連書信兩上下考焉。 【 澳連書信兩上下考焉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信」皆作「尉」。又「下」原脫,續粵本、清吴抄本皆有「下」字,山房本、唐語林卷一同。按唐代考課官吏分為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……九等,其中「一最二善為上下」。作「上下」是,據補。】
○韋澳懲治國舅鄭光
36韋澳為京兆尹,豪右歛手。國舅鄭光莊不納租,澳繫其主者,期以五日,不足必抵法。太后為言之上。 【 太后為言之上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同,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之」皆作「於」。】 延英問澳,澳具奏本末。上曰:「今日納租足,放否?」曰:「尚在限內,來日即不得矣。」澳既出半廷,上連召之曰:「國舅莊租今日納足,放主者否?」澳曰:「必放。」上入告太后曰:「韋澳不可犯也,且與送錢納租。 【 且與送錢納租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、續粵本同。宛本說郛「租」作「却」,唐語林卷三同。】 」頃刻租足而放。 【 頃刻租足而放 按此句各本歧異,清吴抄本、山房本作「頃刻而租足」,唐語林卷三同;續粵本、宛本說郛作「頃刻而放」。】
○韋澳釐革京兆府進士明經解送等第
37先是,京兆府進士、明經解送,設殊、次、平等三級, 【 設殊次平等三級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、登科記考卷二二同,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殊次平等三級」作「殊次平三等」。】 以甄別行實。近年公道益衰,止於奔競,至解送之日,威勢撓敗,如市道焉。至是,澳榜曰:「朝廷將裨教化,廣設科場。當開元、天寶之間,始專重明經、進士。及貞元、元和之際,又益以荐送相高。當時務尚切磋, 【 當時務尚切磋 清吴抄本、續粵本、山房本「尚」皆作「上」,登科記考卷二二、唐摭言卷二「務尚」又作「唯務」。】 不分黨甲,絕僥倖請託之路,有推賢讓能之風。等列標名,僅同科第,既為盛事,固可公行。近日已來,前規頓改,互爭強弱,多務奔馳。定高卑於下第之初,決可否於差官之日。曾非考覆,盡系經營。 【 曾非考覆盡系經營 清吴抄本、續粵本、山房本「系」皆作「繼」。】 奧學雄文,例捨於貞方寒素, 【 奧學雄文例捨於貞方寒素 「貞方」原作「真才」,宛本說郛作「貞方」,全唐文卷七五九韋澳解送進士明經不分等第榜文、登科記考卷二同,據改。】 增年矯日,盡取於黨比羣強。中選者曾不足云,而爭名者益熾其事。澳叨司畿甸,合貢英髦,非無藻鑒之心,懼有愛憎之謗。且李膺以不察孝廉去任,胡廣以輕舉茂才免官;況其管窺,實難裁處。況禮部格文,本無等第,府廷解送,不當區分。 【 府廷解送不當區分 續粵本、清吴抄本「不當」皆作「不合」,登科記考卷二二、唐摭言卷二同。】 今年合送省進士、明經等,並以納策試前後為定,不在更分等第之限。」詞科之盛,本以京兆府等第為梯級。建中二年,崔元翰、崔敖、崔備三人, 【 崔元翰崔敖崔備三人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備」字下有「此」字。】 府元、府副、府第三人,于卲知貢舉,放及第,並以府列。蓋推崇藝實,不能易也。自文學道喪,朋黨道興,紛競既多,澳不勝懼, 【 澳不勝懼 續粵本「懼」作「憤」,宛本說郛同。按榜文「懼有愛憎之謗」及李膺去任、胡廣免官云云,作「懼」是。】 遂此釐革。蓋救一時之弊,人多惜之。
○唐宣宗開便門至青龍佛宮
38上至孝,動遵元和故事。以憲宗曾幸青龍寺,命複道開便門。至青龍佛宮,永日昇眺,追感元和聖跡,悵望久之。 【 追感元和聖跡悵望久之 宛本說郛「聖」作「勝」,「悵」作「張」。】
○唐宣宗敦睦諸侯王
39上敦睦九族,於諸侯王尤盡友愛。即位後,於十六宅起雍和殿,每月三兩幸,與諸侯王擊鞠合樂,賜賚有差。進士司馬樞為雍和殿賦,詞雖不典, 【 進士司馬樞為雍和殿賦詞雖不典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詞雖不典」作「詞雖不出」。】 亦志一時之事實。
○牛藂任睦州刺史
40牛藂任拾遺、補闕五年,頻上封事,上密記之。 【 頻上封事上密記之 「頻」原作「瀕」,續粵本、清吴抄本作「頻」,宛本說郛、山房本同。按作「頻」是,據改。又清吴抄本、續粵本「密」皆作「盡」,宛本說郛、山房本同。】 後藂自司勳員外為睦州刺史,中謝,上命至軒砌,問曰:「卿頃任諫官,頗能舉職,今忽為遠郡,得非宰臣以前事為懲否?」藂曰:「陛下新有德音,未任刺史、縣令,不得任近侍官。宰臣以是獎擢,非嫌忌也。」上曰:「賜卿紫。」藂退謝畢, 【 藂退謝畢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同,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退謝」皆作「退朝」。按此指牛藂在朝上「退謝」,作「退謝」是。】 前曰:「臣所衣緋衣,是刺史借服,不審陛下便賜紫,為復別有進止? 【 不審陛下便賜紫為復別有進止 續粵本、清吴抄本「為復」皆作「為服」,山房本「為復別有進止」作「為服必有進止」,宛本說郛又作「為復別有進」。】 」上遽曰:「且賜緋!且賜緋! 【 上遽曰且賜緋且賜緋 宛本說郛「遽」作「連」,清吴抄本、續粵本、山房本皆無「遽」字。】 」
○唐宣宗慎重服色之賜
41上慎重名器,未嘗容易,服色之賜,一無所濫。李藩自司勳郎中遷駕部郎中、知制誥,衣綠如故。鄭裔綽自給事中以論駁楊漢公忤旨,出商州刺史,始賜緋衣銀魚。沈詢自禮部侍郎為浙東觀察使, 【 沈詢自禮部侍郎為浙東觀察使 宛本說郛「沈詢」作「沈珣」,唐語林卷一同。按新唐書卷一三二沈詢傳云:「累遷中書舍人,出為浙東觀察使。」作「沈詢」是。】 方賜金綬。苗恪自司勳員外除洛陽令,藍衫赴任。裴處權自司封郎中出河南少尹,到任,本府奏薦賜緋, 【 到任本府奏薦賜緋 宛本說郛、唐語林卷一同,續粵本、清吴抄本無「奏」字。】 給事中崔罕駁還。上手詔褒獎,曰:「有事不當,卿能駁還,職業既修,朕何所慮?」
○唐宣宗留意州郡風俗物產
42上每孜孜求理,焦勞不倦。一日,密召學士韋澳,盡屏左右,謂澳曰:「朕每便殿與節度、觀察使、刺史語,要知所委州郡風俗、物產。卿宜密採訪,撰次一文書進來,雖家臣輿老,不得漏洩。」澳奉宣旨,即采十道四蕃志, 【 澳奉宣旨即采十道四蕃志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采」作「與」,宛本說郛又作「以」。】 更博探訪,撰成一書, 【 更博探訪撰成一書 續粵本、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更博探訪」作「博更探訪」,宛本說郛又作「更博採訪」;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「書」皆作「策」。】 題曰處分語,自寫面進,雖子弟不得聞也。後數日,薛弘宗除鄧州刺史,澳有別業在南陽,召弘宗餞之。弘宗曰:「昨日中謝,聖上處分當州事驚人。」澳訪之,即處分語中事也。 【 即處分語中事也 「語」原脫,據宛本說郛補。】 君上親總萬機,自古未有。
○唐宣宗獎拔李君奭
43上校獵城西,漸及渭水, 【 上校獵城西漸及渭水 宛本說郛「及」作「入」。】 見父老一二十人於村佛祠設齋。上問之,父老曰:「臣禮泉縣百姓,本縣令李君奭有異政,考秩已滿,百姓借留,詣府乞未替,來此祈佛力也。 【 詣府乞未替來此乞佛力也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「來」皆作「兼」。】 」上默然,還宮後,於御扆上大書君奭名。中書兩擬禮泉令,上皆抹去之。踰歲,宰執以懷州剌史闕,請用人,御筆曰:「禮泉縣令李君奭可懷州刺史。」莫測也。君奭中謝,宸旨獎勵,始聞其事。
○唐宣宗嚴譴王景初
44大理寺直王景初與刑部郎中唐技議讞不平, 【 大理寺直王景初與刑部郎中唐技議讞不平 續粵本「唐技」作「唐枝」,舊唐書卷一九0同。新唐書卷七四下宰相世系表作「唐技」,按表中技之兄弟輩行,或作扶,或作持,皆從手旁,作「技」是。又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不平」皆作「不合」。】 景初坐貶潭州司戶參軍。制下,景初撾登聞鼓稱寃,再貶昭州司戶。制曰:「不遵嚴譴,輒冒登聞,以懲不恭也。」
○盧甚與崔瑄長亭爭廳
45京兆府參軍盧甚昇進士第,入官,甚孤貧,有文學。京兆尹遣巡館驛,左補闕崔瑄婚姻迴,與甚長亭相遇,爭廳。甚以官雖卑,乃公行,略不讓瑄。瑄責其不遜,遂相詆訶。甚來,下御史臺按問,吏云:「當服白衫。」甚曰:「非國恤,不素服。」上聞之,以甚言涉大不敬,除籍為民,投之嶺表。行至洛源驛,賜死。瑄左遷河南府陽翟縣令。
○馬曙瘞犀甲被奴告發
46大理卿馬曙任代北水運使, 【 大理卿馬曙任代北水運使 宛本說郛「代北」作「代地」。】 代北出犀甲,曙罷職,以一二十領自隨。故事,人臣家不得蓄兵器。曙既在朝,乃瘞而藏之。一日,奴有犯罪者,曙笞之,即告於御史臺,稱曙蓄兵器,有異謀。命吏發曙私第,得甲不虛,坐貶邵州刺史。諫官上論,以奴訴郎主,在法不治。 【 以奴訴郎主在法不治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「治」作「赦」。按唐律疏議卷二四云:「其主雜犯死罪以下,奴婢告之,奴婢獲罪,主得免科。」作「治」是。】 上命杖殺曙奴於青泥驛,曙貶嶺外,人臣無不感悅。
○韋廑以厭勝術被貶
47司農卿韋廑夜令術士為厭勝之術, 【 司農卿韋廑夜令術士為厭勝之術 續粵本、清吴抄本、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「韋廑」作「韋塵」。按唐方鎮年表卷二六作「韋廑」,通鑑卷二四九同。作「韋廑」是,「廑」「塵」形近致誤。】 御史臺劾奏,貶永州司馬。
○唐宣宗懲治行賄受賄
48優人祝漢貞詞辨敏給,恩傾一時。嗣朝王乾祐以金帛結之, 【 嗣朝王乾祐以金帛結之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結之」皆作「給之」。】 求刺史,盡納賄矣,而未敢言。御史臺劾奏,漢貞杖二十九,流天德; 【 漢貞杖二十九流天德 宛本說郛「二十九」作「二十」,「天德」作「天德軍」。】 乾祐竄嶺外。
○唐宣宗遷轉近臣皆循官制
49上雅重詞學之臣, 【 上雅重詞學之臣 宛本說郛「雅重」作「推重」。】 於翰林學士恩禮特異,宴遊密召,無所間隔,惟於遷轉,皆守彝章。皇甫珪自吏部員外召入內廷, 【 皇甫珪自吏部員外召入內廷 宛本說郛「吏部」作「戶部」,按翰院叢書中重修承旨學士壁記云,「皇甫珪大中十年六月五日自吏部員外郎充。」作「吏部」是。】 改司勳員外,計吏員二十五個月限,轉司封郎中、知制誥;孔溫裕自禮部員外改司封員外, 【 孔溫裕自禮部員外改司封員外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孔溫裕」皆作「孔昌裕」,按翰院叢書中重修承旨學士壁記云:「孔溫裕大中九年二月二十九日,自禮部員外郎、集賢院直學士充,其年三月加司封員外。」作「孔溫裕」是。】 入內廷,二十五個月,改司勳郎中、知制誥。動循官制,不以爵祿私近臣也。
○唐宣宗晚年為左右所惑
50廣州節度使紇干■〈豙,自代立〉以貪猥聞, 【 廣州節度使紇干■〈豙,自代立〉以貪猥聞 「■〈豙,自代立〉」原作「皋」,續粵本、清吴抄本同,宛本說郛作「衆」。按唐方鎮年表卷七引文苑英華沈詢授紇干■〈豙,自代立〉嶺南節度使制、又注引東觀奏記「廣州節度使紇干■〈豙,自代立〉以貪猥聞」云云,皆作「■〈豙,自代立〉」。「■〈豙,自代立〉」「皋」「衆」形近致誤,據改。】 貶慶王府長史,分司東都。制曰:「鍾陵問俗,澄清之化靡聞;南海撫封,貪瀆之聲何甚!而又交通詭遇,溝壑無厭。跡固異於澹臺,道殊乖於吴隱。」舍人韓宗之詞也。書上,一朝不進用矣。工部尚書楊漢公前任荊南節度使,以不廉聞,公議益喧,左遷秘書監。制曰:「考三載之績,爾最無聞; 【 考三載之績爾最無聞 「載」原作「代」,續粵本、宛本說郛皆作「載」。按唐代考課制度為三載一考,冊府元龜卷六三六載大中元年正月制云:「三載考績、著在格言。」作「載」是,據改。】 致多士之嘲,人言未息。 【 致多士之嘲人言未息 續粵本、清吴抄本同,宛本說郛「嘲」作「朝」,唐方鎮年表注引東觀奏記亦云:「致多士之朝,人言未息。」】 既起風波之論,難安喉舌之司。」舍人沈詢詞也。至大中十三年,漢公除同州刺史,給事中鄭公輿、裔綽三駁還制書。上自即位,但聞諫官論執,左曹駁正,無不立從其奏。至是,惑於左右,三下漢公同州之命,不允所論。時屬寒食,內宴百寮。上因擊毬,巡班慰勞。至給事中班,謂公輿、裔綽曰:「卿凡有駁議,朕無不允從。唯論漢公,事涉朋黨。」裔綽前曰:「同州是太宗皇帝興王之地,陛下為子孫,尤須慎擇牧守。漢公在荊南日,貪殘已經朝責,陛下豈可以祖宗重地,私於此人? 【 陛下豈可以祖宗之地私於此人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於」皆作「入」。】 」上變色而迴馬。翌日,裔綽貶商州刺史。
○苗紳貶江州司馬
51武昌軍節度副使苗 【 名與庭裕家諱同】 責童子嚴不避馬,擒至幕, 【 責童子嚴不避馬擒至幕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、山房本、清吴抄本「童」皆作「同」,續粵本無「幕」字,清吴抄本、山房本「幕」字處皆空闕。】 笞其背。嚴母詣闕稱寃,苗貶江州司馬。制曰:「避馬雖乖於嚴敬,鞭人合顧於簪纓。」舍人楊紹復之詞也。 【 舍人楊紹復之詞也 宛本說郛同。清吴抄本、續粵本、山房本皆脫「楊」字,「紹復」又作「紹福」。按兩唐書楊紹復傳皆云「官至中書舍人」,作「楊紹復」是。】 苗自此為清議所薄。
○吴居中棄市
52高品吴居中承恩澤甚厚,訪□術者,欲固其事, 【 高品吴居中承恩澤甚厚訪□術者欲固其事 續粵本、宛本說郛「吴居中承恩澤甚厚,訪□術者」作「吴居中承恩澤甚厚,訪術者」,清吴抄本、山房本又作「吴居中承恩澤,甚厚於術者」。】 術者令書上尊號於襪。有告者,上召至,視之信然。居中棄市。
○柳珪免官修省
53藍田尉、直弘文舘柳珪擢為右拾遺、弘文舘直學士,給事中蕭倣、鄭公輿、裔綽駁還, 【 給事中蕭倣鄭公輿裔綽駁還 宛本說郛「蕭倣」作「蕭傲」,按舊唐書卷一七二蕭倣傳云:「大中朝歷諫議大夫、給事中。」作「蕭倣」是;續粵本、宛本說郛皆無「公輿」二字。】 曰:「陛下高懸爵位,本待賢良。既命澆浮,恐非懲勸。珪居家不稟於義方,奉國豈盡於忠節?」刑部尚書柳仲郢詣東上閣門進表,稱:「子珪才器庸劣,不合塵玷諫垣;若誣以不孝,即寃屈為甚。」太子少師柳公權又訟侵毀之枉。上令免珪官,且在家修省。貞元、元和已來,士林家禮法嚴整, 【 貞元元和以來士林家禮法嚴整 清吴抄本、山房本皆無「禮」字。】 以韓皋、柳公綽、柳仲郢為首稱。 【 以韓皋柳公綽柳仲郢為首稱 宛本說郛「首稱」作「稱首」。】 一旦子稱不孝,簪組歎之。 【 一旦子稱不孝簪組歎之 宛本說郛「稱」作「孫」,「之」作「惜」。】
○李德裕得歸葬故里
54太尉、衛國公李德裕,上即位後,坐貶崖州司戶參軍,終於貶所。一日,丞相令狐綯夢德裕曰:「某已謝明時,幸相公哀之,放歸葬故里。 【 幸相公哀之放歸葬故里 續粵本「放」作「許」,宛本說郛同。】 」綯具為其子滈言。滈曰:「李衛公犯衆怒,又崔、魏二丞相 【 崔鉉、魏謩】 皆敵人也,見持政,必將上前異同, 【 必將上前異同 清吴抄本「前」作「言」,山房本同。】 未可言之也。」後數日,上將坐延英,綯又夢德裕曰:「某委骨海上,思還故里。與相公有舊,幸憫而許之。」既寤,召其子滈曰:「向來見李衛公精爽尚可畏,吾不言,必掇禍!」明日,入中書,具為同列言之。既於上前論奏,許其子蒙州立山縣尉 【 名與今上御名同】 護喪歸葬。
○庾道蔚貶為連州刺史
55翰林學士、駕部郎中、知制誥庾道蔚,勅曰:「以藝文擢居近密,乖檢慎,難處禁林。宜守本官、續連州刺史。」鄭朗為御史大夫,道尉以事干之,乞庇罪人者,朗銜之。朗既大用,積前事,盡聞於上,故及此罪。
○鄭明奏添史館修撰
56監修國史、門下侍郎兼禮部尚書、平章事鄭朗奏:「當舘修撰、直史共四員,准故事,已通籍者為修撰,未昇朝者為直舘。伏以修史重事, 【 伏以修史重事 宛本說郛無「伏」字,續粵本、山房本同,清吴抄本「史」皆作「撰」。】 合選廷臣,秩序或卑,筆削不稱。 【 秩序或卑筆削不稱 「卑」原作「裨」,續粵本、山房本同,清吴抄本皆作「卑」。按「卑」係指秩序低下,作「卑」是,「裨」字顯誤,從改。】 其直舘伏請停廢,更添置修撰兩員。」勅旨:「宜依。直館萬年縣尉張範、涇陽縣尉李節勒守本官,以戶部郎中孟穆、駕部員外郎李渙並充史舘修撰, 【 駕部員外郎李渙 「李渙」原作「李澳」,宛本說郛作「李渙」,按唐會要卷六四史舘雜錄、冊府元龜卷五五四同,作「李渙」是,據改。】 通籍為四員,分修四季之事。」
○宰相舊僚不得任諫官
57以左拾遺鄭言為太常博士,鄭朗自御史大夫命相。朗先為浙西觀察使,言實居幕中。朗建議:「以諫官論時政得失,動關宰輔,鄭言必括囊形跡,請移為博士。」至大中十一年,崔慎由自戶部侍郎秉政,復以左拾遺杜蔚為太常博士。蔚亦慎由舊僚也,踵為故事。至理之代,動循至公,後代方之難矣。 【 動循至公後代方之難矣 宛本說郛「之」作「知」。】
○裴休以為裴坦不稱知制之選
58以楚州刺史裴坦為知制誥,坦罷任赴闕。宰臣令狐綯擢用,宰臣裴休以坦非才,不稱是選,建議拒之,力不勝坦。命既行,至政事堂謁謝丞相。故事,謝畢,便於本院上事,四輔送之,施一榻,壓角而坐。坦巡謁執政,至休廳,多輸感謝。休曰:「此乃首台繆選,非休力也! 【 此乃首台繆選非休力也 宛本說郛「首臺」作「省臺」。】 」立命肩舁便出,不與之坐。 【 立命肩舁便出不與之坐 宛本說郛「立」作「力」,「便」作「使」;清吴抄本「肩」字下有「輿」字。】 兩閣老吏云:「自有中書,未有此事也。」人多為坦羞之。至坦主貢舉,擢休子弘上第。時人云:「欲蓋而彰,此之謂也。」